我的第一个仇人,叫张昊,是我女友李倩的前男友。
就在上周,他们俩联手上演了一出好戏,从我这里骗走了五十万。那是我辛辛苦苦写代码、跟项目,熬了两年才攒下的全部家当。
他们说要合伙开一家网络科技公司,前景无限,而我这个搞技术的,自然成了他们眼中的“优质投资人”。
事成之后,张昊立刻给我发来一张照片,是他和李倩在海岛度假的亲密合照,背后是蓝天白云,而我的五十万,成了他们逍遥快活的资本。
照片下面还附着一句话:
「林哥,谢了啊。你女朋友的技术,比你写的代码带劲多了。」
我气得浑身发冷,血液冲上头顶。我立马想报警,把这对狗男女送进去。
可张昊的电话马上就打了过来,声音里满是嘲讽:「林峰,我劝你别冲动。当初让你投钱签的那些文件,我早就动了手脚,只要你敢报警,我就能反咬一口,告你非法集资。到时候,钱追不回来,你还得进去蹲几年,你自己掂量掂量。」
我气得牙齿都在打颤,难道我就要吃了这个哑巴亏,眼睁睁看着他们逍遥法外?
张昊似乎很享受我的愤怒,又补充道:「林峰,我知道你那个软件工作室还值点钱。这样,你再给我二十万,我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,带着李倩从你世界里消失。不然,我就天天去你公司闹,让你在行业里身败名裂。」
我如果再给他二十万,他会不会变本加厉,要四十万,八十万?
这种跗骨之蛆,一旦沾上,就会被吸干最后一滴血。
与其被慢慢折磨死,不如……一次性解决,永绝后患。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