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,天突然放晴了。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窗台,暖融融的光韵让人忍不住想跟着它爬出窗子去旅行。“姐,陪我去超市逛逛吧,家里洗发水、沐浴露都快用完了。”程丽薇一边说,一边亲昵地搂住程丽莎的手臂晃了晃。
“行啊。”反正她答应了陶娇今天去找她玩的。程丽莎随手脱下家居服,换上黑色呢子大衣,两人一起出了门。
走到马路对面准备过斑马线时,程丽莎的目光先越过车流落到对面那家新开的超市,整个人突然僵住——超市门口,一个熟悉的身影提着两个购物袋朝马路边一辆蓝色的路虎揽胜走去,他身边跟着一个年轻漂亮的陌生女人,手上还牵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,脸上漾着幸福的笑意。那小女孩正是她昨天在街边见到的那个。
那女人面容姣好、气质温婉,但绝不是周若。
程丽莎的心猛地沉了下去——原来他最终娶的并非周若,而是一个她从未见过的陌生女子。这样算来,过去七年里他至少换过三任女友,或许更多。
她又想起了他的承诺。现实再次印证,他口中那些所谓的承诺,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笑话。那片薰衣草田,那栋小木屋,不知他曾用它们骗过多少女孩子?
一旁的程丽薇察觉到姐姐突然停步、神色异样,也顺着她的视线望向马路对面,一眼就认出了李忆程。他穿着剪裁得体的藏青色大衣,身姿挺拔出众,即便随意往那里一站,也自带鹤立鸡群的耀眼气质,实在难以忽视。
“我的天,忆程哥居然结婚了?”程丽薇难以置信地望着马路对面的人,“不行我得去问清楚。”
“薇薇!”程丽莎猛地拉住妹妹,声音虽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,“别管他了,我们走。”
她转过身,毫不犹豫朝另一个方向迈开脚步。小镇上一共有五家超市,何必非要去他去的那一家?有些事有些人,不如就此避开,眼不见为净。
蓝色汽车里,李忆程回头对后座的小女孩温和道:“暖阳阳,坐好,我要开车了!”
“知道了,表叔!”暖阳阳在妈妈怀里甜甜回应。
汽车朝着与她们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。
“忆程,今天真是麻烦你了。”林欣歉意地望着李忆程的背影说道。她今天带暖阳阳来超市购物,没想到一不小心买多了,正愁东西拿不下,竟在超市门口碰到了同样来采购的李忆程。
“不用客气,嫂子,咱们是一家人。”李忆程爽朗地笑着,目光专注地望向前方。
可当他将母女俩送到家,驾车返回自己住处,途经一中校门口时,目光不觉恍惚起来——那是他们的母校。他想起,那封信交到程丽薇手中已过去三天,他依旧没收到程丽莎的任何音讯。
回到家中,他开始清理书柜里的陈年杂物。一本泛黄的相册,就那样出现在阳光洒落的尘埃里。他缓缓翻开,照片上那个身着校服、撑着油纸伞走在青石板街上的女孩,笑靥如花,一双眼眸澄澈如水,正跨越十几年的光阴,凝望着年近三十的他。
真是久违了!
回忆像支发光的箭,“嗖”地飞出去,穿过坚实的时光壁垒,穿过浓厚的岁月尘埃,穿过阳光与迷雾,穿过枝叶扶苏的玉兰树与高大茂盛的法国梧桐,回到十三年前的高中时代——那间杂乱无章的教室。
高一开学那天他迟到了,背着书包抱着篮球,气喘吁吁冲到教室门口,“嘭”地踢开教室门,刚好听见班主任点名:“李忆程——”
一片惊讶目光中,他没注意班主任愠怒的脸,却看见扎着马尾的她回过头望着他。眼神澄净如水,却也冷若冰霜。那一刻,十六岁的他第一次在他人目光里照见自惭形秽。
为掩饰鲁莽的尴尬,他假装若无其事笑了笑,镇定地把篮球扔到地上,看着它缓缓滚到角落,然后一屁股坐在后排空座位上,把头埋进课桌抽屉。别人看来他肯定破罐子破摔得无可救药,可谁知道他只是惊慌——不知如何应对这太过引人注目的场面。他假装睡觉,没勇气抬头,班主任竟也没叫“醒”他,或许是初三在街上和街上的小流氓打架的事让他声名狼藉,连老师都怕了?
他将头深埋着,直到班主任念出一个名字:“程丽莎。”
“到!”声音清脆动听。
他忍不住抬起头,循着应答望过去。居然就是刚才那个冷冰冰望向他的女孩!
程丽莎,不过是几十个普通中学生名字中的一个。但他已故母亲的名字里刚好有个“程”字。或许是巧合,或许是命运,总之十六岁的他刚好注意到了她,然后莫名其妙地沦陷,如饮烈酒,不醉不休。
尽管她对他视若无睹。
他瞄了一眼教室前方的挂钟,指针指向八点一刻。

不同于他那位在外地做生意的富商父亲,她家条件普通。父亲是靠手艺谋生的寡言木匠,温柔贤惠的母亲常年提着篮子在街边卖酱干,风里来雨里去从无怨言。周末不上课的时候,他常看见她跟在母亲身后,在汽车站休息室里来回穿梭,给客人称酱干——被人夸能干时,她脸上总带着一丝羞涩,可望向他的眼神里,骄傲与冰凉却丝毫未减。
他想尽办法吸引她的注意。比如那天午间休息,他抱来一把吉他,搬了把椅子坐到讲台边,大声对台下同学说:“同学们,读书辛苦了,我唱首歌给大家解解压。”
喧闹的教室顿时安静下来。他看见台下的同学——包括她在内,齐齐将目光投向他,像是在看这个幼稚的大男孩又要耍什么把戏。他清了清嗓子,一本正经地介绍:“这首歌的名字叫——《卖酱干的小女孩》。”话刚出口,教室里哄堂大笑,他看见她微微愣了一下。他心中暗自得意,开始自弹自唱:
走在寒冷下雪的夜空
卖着酱干温饱我的梦
一步步冰冻一步步寂寞
人情寒冷冰冻我的手
一包酱干温暖我的心
寒冷夜里挡不住前行
风刺我的脸雪割我的口
拖着脚步还能走多久
有谁来买我的酱干
有谁将一片片酱干全部买完
有谁来买我的孤单
有谁来实现我想家的呼唤
……
他把《火柴天堂》的歌词改了,唱得一本正经,台下早已笑成一片。
“李忆程,你想干嘛?”班长谭晓正气凛然地冲上台,横眉冷对。
他笑嘻嘻地说:“报告班长,我在进行才艺表演。”
“表演可以,但请你尊重别人。”
“我给同学们减压呢!哪里得罪你了?”他刻意要和谭晓杠上——谁让谭晓是平时和程丽莎走得最近,同时也最让他反感的男生呢!
谭晓望了台下的程丽莎一眼,仿佛在征求她的意见。原以为她会生气,她却悠悠开口:“谭晓,让他唱吧,挺好听的。”
此言一出,原本等着看好戏的同学们齐齐愣住。李忆程这首歌明明是在捉弄她,她居然不气不恼?不愧是班上的学习委员,这气度,这胸襟,真值得大家学习啊!
他抱着吉他,呆呆望着她,一时忘了自己该做什么。谭晓仍有些不服气,对她说:“程丽莎,他这明摆着欺负你呢!”
“没事儿。”她走到讲台前,微微一笑,对台上有些不知所措的他说:“李忆程,再唱一遍吧,我真觉得挺好听的。”
这场面让他有些不适应。他想起开学至今已有两个多月,每一次他没话找话想跟她拉近距离,她都目若寒霜将他逼退;今天他好不容易想出个新点子来气她,她却向他投来了赞许的目光。就在一小时前——不,确切地说,是一分钟前——他还以为,她程丽莎这辈子都不会搭理他呢!
他调整呼吸和坐姿,调好琴弦,从头开始,认认真真唱完了熊天平的《火柴天堂》。他记得那天教室里掌声如潮,而她一直静静聆听着,澄澈的眼神停留在他拨弄琴弦的手指和吉他上,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。
从那天起,她居然开始主动找他说话了。
月末调座位,他刚好坐在她后面。有一次下课时,她听见他小声哼着一首曲子,便回过头问:“这首歌叫什么名字?”
“周杰伦的《东风破》。你喜欢听歌?”他讶异地问。
“对啊,我喜欢听老狼、Beyond、齐豫、王菲、罗大佑……”她一口气说出好几个歌手和乐队的名字,声音清脆微甜,像小溪流水在他耳边潺潺淌过;梨花般洁白无瑕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,让他心中有种春暖花开的感觉。
他摘下右边的耳机线,轻轻塞到她耳边。阳光从窗外照进来,她的脸颊和耳垂微微泛红,他却低头拨弄着随身听,没留意到这些细节。动人的旋律同时在两人耳边响起,将他们与教室的嘈杂隔离开来。他永远记得那首歌的名字,也记得那个内心忽然沉静下来的瞬间。
从那以后,课间酷爱打闹的李忆程,变成了安静坐在她后面听歌的李忆程。
高一下学期,学校举行歌唱比赛,他在程丽莎的“怂恿”下报了名,自弹自唱了一首她很喜欢的《丁香花》,居然拿了一等奖。从领奖台下来时,全校师生正集体欢呼,他一眼就看见了人群中的她。也许是被突如其来的喜悦冲昏了头,也许是他本就我行我素,竟出其不意冲到她身边,将她抱起来在空中转了几个圈。她的惊叫声中,全场师生都惊呆了:一个高中生竟当众搂着女生在操场上转圈,也太无视校纪校规了!直到班主任一声怒喝,他才清醒过来,连忙将她放下。她有点头晕目眩,好不容易站稳,理了理身上的校服,满脸通红地跑进了教室。
毫无悬念,两人都被班主任请到了办公室。促膝谈心后,他写了一千字的检讨,程丽莎因平时表现优秀被判“无罪”。班主任还重新调了他们的座位,两人分别坐到了教室最左边的倒数第一个座位,和最右边的第二个座位。
他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。那天下了晚自习,他在种满香樟树的小道上偷偷等了半小时,终于等到回宿舍的她。
“程丽莎,对不起。”十六岁的他,确实像个做错事的孩子。
她停下脚步,抬起清澈的眼眸,轻声问:“什么事对不起?”
他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,竟发现她眼角藏着笑意。
他难以置信,张了张嘴,好半天才发出声音:“你……没生气?”
“我为什么要生气?”她仰起头反问,浓密的夜色没能遮住她眼睛里羞涩的光。说完便跑开了,留下他呆愣愣站在原地。他至今记得那天晚上,站在香樟树下,远处田野里传来蛙鸣声,欢快得像在演奏一首动人的交响曲,又像在歌颂即将到来的绚烂夏天。
曾经的李忆程,是个爱玩爱闹、不务正业、不想长大的少年,可从那天起,他突然开始渴望自己快点长大……
只是,他还没来得及长大,家里就发生了变故。他被迫离开了学校,也离开了家乡。
离开小镇的前一晚,他冒险翻过学校操场边的栅栏,来到女生宿舍楼下。不知她是否已经睡去,他只是轻轻唤着她的名字——既怕被旁人听见,又盼着她能听到。等了许久,始终没有回应,心底渐渐漫上绝望。正当他准备转身离去时,二楼窗口忽然亮起一道微光,像是手电筒的光。她出现在走廊上,朝楼下低喊了一声:“李忆程!”随即快步跑下楼来。那扇笨重的大铁门,将两人隔在了两边。“莎莎……”他声音发颤,“我爸……我爸出事了,我得离开这里了。”
“你要去哪里?”她清澈的眼眸里噙着泪水。
“我现在跟你说不清楚,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!”说完,他转身匆匆离去,留她独自站在铁门内,望着他年少的背影渐渐走远,直到消失在暗夜里,再也看不见。
呵,真是年少无知啊……那一晚,距离他的十八岁生日,还差四十三天。
当姑妈打电话过来叫他去吃中饭时,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神太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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