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季时鸢贺聿朝中的主角人物有季时鸢贺聿朝,这是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由作者季时鸢编写,这本书精妙绝伦,让人爱不释手,本文主要描写的是:她知道工作人员为什么震惊。贺聿朝,二十八岁的陆军少将,家世显赫,身高腿长,容貌英俊,是j q里出了名的冷面阎王,也是无数人心里高不可攀的男神,说他不举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可她不在乎了。他伤她伤得那么深,那么透,她造他一次谣,也无可厚非。她签下自己的名字,把表格推回去:“尽快处理,谢谢。

《季时鸢贺聿朝》精彩章节试读
她知道工作人员为什么震惊。
贺聿朝,二十八岁的陆军少将,家世显赫,身高腿长,容貌英俊,是j q里出了名的冷面阎王,也是无数人心里高不可攀的男神,说他不举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
可她不在乎了。
他伤她伤得那么深,那么透,她造他一次谣,也无可厚非。
她签下自己的名字,把表格推回去:“尽快处理,谢谢。”
拿着回执,季时鸢转身离开,背影挺直,没有一丝留恋。
走出民政局,天色还早,她没有回家,而是径直去了城里最大的舞厅。
季时鸢走到吧台,要了最烈的酒,然后,她从随身的小皮包里掏出厚厚一叠钞票。
“哗啦——”
她手一扬,粉红色的钞票像雪花一样飘洒开来,落满半个舞池。
舞厅里瞬间安静了,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。
“捡吧。”季时鸢举起酒杯,对着空气晃了晃,嘴角勾起一抹恣意的笑,“今天我离婚,高兴!见者有份!”
短暂的寂静后,人群轰然沸腾!男男女女都弯腰去捡钱,惊呼声、笑闹声响成一片。
也有几个胆大的男人凑过来,眼神热切地看着季时鸢明艳动人的脸:“美女,一个人?哥陪你喝两杯?庆祝你恢复单身?”
季时鸢仰头灌下一大口酒,辛辣的液体烧过喉咙,她却觉得痛快。
她冲那几个男人嫣然一笑,眼波流转,带着几分醉意和疏离:“今天啊,对男人没兴趣。等我哪天有兴趣了,再……等待召唤吧。”
她放下酒杯,拎起皮包,在一片或羡慕或惊艳或探究的目光中,摇曳生姿地走出了舞厅。
初秋的风吹在脸上,带着凉意,却让她觉得无比清醒。
这一刻,她终于像是做回了原来的自己——那个天不怕地不怕、恣意张扬的季时鸢。
五年前,她也是这样。
母亲在她十六岁那年跳楼自杀后,父亲不到半年就娶了继母,继母表面温婉,背地里却处处给她使绊子,想把她这个前妻女儿赶出家门。
季时鸢性子烈,哪里肯吃亏?她天天和继母对着干。
今天把继母最珍视的旗袍剪成破布条,明天在她喝的茶里加一把盐巴,后天把她娘家送来的贵重补品全扔进水沟。
她把j q大院闹得鸡飞狗跳,成了人人头疼的野玫瑰。
父亲季师长被她气得血压飙升,最后实在受不了,一拍桌子:“我管不了你了!找个能管住你的人来管!”
于是,他直接大手一挥,将她嫁给了贺聿朝。
季时鸢当时心里一片冰凉。
她早就听说过贺聿朝,j q最年少有为铁面无私的军官,在他手下的兵,没有一个不怕他的,训练起来能把人扒层皮。
第2章
她想,完了,这以后的日子,怕是比蹲禁闭还难受,纯纯的怨偶,相看两厌。
可事情的发展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。
结婚后,贺聿朝非但没有管教她,反而对她好得没了边。
她开车超速被交警拦下,一个电话,他亲自来领人,说“家属我会教育”,然后把她安全带回家,一句重话都没有。
她和文工团的人起冲突,把对方推下了台,闹得不可开交,他出面摆平,还不忘问她:“手推疼了没有?”
她嫌j q食堂饭菜难吃,半夜翻墙出去找吃的,他为她写了检讨,又替她受罚在操场上跑了二十圈,晚上回家,还给她带了热腾腾的馄饨。
最让她触动的一次,是她和父亲大吵一架,父亲骂她“跟你妈一样是个疯子”,她摔门而出,跑到了母亲的墓碑前。
雨水和泪水混在一起,她哭得撕心裂肺,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她。
不知哭了多久,头顶的雨忽然停了。
她抬头,看见一把黑色的伞,和伞下穿着军装的贺聿朝。
他就那样沉默地站着,为她撑着伞,挡住了所有的风雨。
她在母亲墓前跪了多久,他就举了多久的伞。
最后,他弯下腰,声音在雨声中显得低沉而清晰:“起来,我们回家。”
她腿麻得站不稳,他背起她,一步一步,踏着泥泞走下山。
那天晚上,他给她擦干头发,不知怎么,擦着擦着,两个人就滚到了床上。
意乱情迷间,他吻着她的眼角,低声说:“时鸢,以后不需要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己心里的脆弱。有我在,在我面前,你是可以哭的,肩膀也是可以依靠的。什么祸都是能闯的,做什么都是有人陪的。”
那一刻,季时鸢积攒了多年的委屈、孤独和伪装,轰然倒塌。
她主动含着泪吻了上去,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抱住他。
那一夜,两个人像两团燃烧的火焰,抵死缠绵。
自此,季时鸢一颗心彻底沦陷。
她爱上了这个表面冷硬、却对她无限包容纵容的男人。
她不再去找继母的麻烦,努力学着做一个合格的军嫂。
哪怕她从小娇生惯养,怕疼怕得要命,也咬牙坚持每月去j q医院献血——因为贺聿朝说,这是军嫂的规定和奉献。
她以为,母亲死后,她终于又找到了一个满眼都是她、可以依靠的人。
直到前几天前,她又去献血,献完后,她头晕得厉害,坐在休息室缓了很久。
准备离开时,她经过医生值班室,虚掩的门里传来熟悉的嗓音,是贺聿朝。
她下意识想推门进去,却听到另一个声音,是她父亲。
“聿朝啊,”季父的声音里透着满意和一种如释重负,“还是你厉害,当真让那逆女爱上了你。这几个月,她可好久没来找秀琴麻烦了,家里总算清净了,多亏了你。”
贺聿朝的声音平静无波:“不必。季叔,我们当初说好的,各取所需。”
“我喜欢的人有血友病,时鸢是唯一匹配的血型。我找到你,请你说服她献血,你提出的条件是,让我娶她,说只要她爱上我,就会听我的,让她不去找继母麻烦,她会听,编个理由让她献血,她也会听。”
“如今,”他顿了顿,语气平淡无波,“你家里清净了,青窈的血源也稳定了。”
第3章
季父显然很满意这个各取所需,语气都轻松了些:“是是是,这样最好。不过聿朝啊,我那闺女,别的本事没有,一张脸倒是随了她妈,从小招人得很,追她的男孩能排长队。你这……天天对着,就没动过一点别的心思?”
沉默了几秒。
贺聿朝开口,声音依然清冷:“季叔,您说笑了。”
“我和青窈,是年少相识,心意相通。”
“如果不是青窈的病,必须依靠时鸢每月供血……”
“我会娶的,只会是周青窈。”
“而不是季时鸢。”
门外的季时鸢,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。
她扶着冰冷的墙壁,才没有瘫软下去。
原来,她每月忍受疼痛献出的血,不是给什么需要帮助的伤员,也不是什么军嫂的规定,而是输给了周青窈,贺聿朝真正的心上人?!
而她的亲生父亲,竟然和贺聿朝达成交易,用她的婚姻,换取她成为周青窈的移动血库!
五年啊!
她像个傻子一样,沉浸在自以为是的幸福里,每个月乖乖伸出胳膊,献出自己宝贵的血液,去供养他心爱的女人!
痛,剜心刺骨般的痛,比任何一次抽血都要痛上千百倍。
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的,只记得那天阳光刺眼,她却觉得浑身发冷,冷到了骨头缝里
此刻,季时鸢站在舞厅外的街角,风吹乱了她的长发,她深吸一口气,把眼眶里涌上来的酸涩逼回去。
都过去了,季时鸢,别回头。
她抬脚想离开,却迎面撞上了一个最不想见的人——她的继母,梁秀琴。
梁秀琴穿着讲究的列宁装,拎着小包,显然是刚从百货大楼出来。
看到季时鸢,她先是一愣,随即上下打量她一番。
“这不是时鸢吗?这不在家守着男人,怎么又跑出来了?要我说啊,你嫁了人,就该收收心,别学你那个亲妈,心比天高,命比纸薄,到最后没守住男人,自己想不开,跳了楼,啧,多不体面。”
若是平时,季时鸢或许会冷笑两声,讽刺回去,然后懒得搭理她走人。
可今天,梁秀琴的话,像一根d h s,瞬间点燃了她压抑已久的怒火和悲愤。
“梁秀琴,”季时鸢停下脚步,慢慢转过身,看着她,声音冷得像冰,“你刚才,说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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