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背叛过我的人,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下场,死。
可大抵是那天的那场雨落的太泥泞。
我犹豫了。
我父亲最后的嘱咐是:
「乖宝,过去疯也就算了。以后不行,你要把沈衿当作你手中最好用的一把刀。」
父亲离世的那天。
是沈衿不顾安危在一夜之间用雷霆手段血洗了想夺权的所有人。
把我捧上了名副其实的道首位置。
漫天落的血雨落在他身上,沈衿擦掉脸颊上的血点,一如地狱修罗。
他甚至没有动摇过,把那枚象征着道首的无事牌递给我。
「可可,你的东西就是你的,谁也拿不走。」
在港城,在人人闻风丧胆的地下世界,在许家的地盘。
真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,也是最值钱的东西。
我卸了弹夹,踹了他一脚。
把他丢进雨里,不准任何人给他打伞。
任由大雨将他淋的浑身苍白。
「洗干净了再来找我。」
「沈衿,绝不会有下次了。」
后来的整三年里。
但凡沈衿在港城,永远在晚上十点前回家。
他送我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夜航船,停泊在维港的灯火,只为我一人启动。
他把我最爱的歌手请到红磡,为我办了一场私人演唱会。
我们在太平山顶拥吻,也曾走街串巷只为一杯冻柠茶。
整个港城没人不怕沈衿,可那些人也都承认一件事。
沈衿爱极了我。
可我在看到那女人不改的笑意,就知道。
沈衿不是爱极了我,只是学会怎么更好的保护她。
滔天的恨意如铅块拉扯的整个心脏都疼痛。
正如我父亲所说,沈衿是把好用的刀。
可握住他的人,不是我……
我擦掉眼角溢出的泪,从柜架上拿出了三年都不曾动过的手枪。
第一枪,射在跟沈衿的结婚照上。
玻璃框摔的粉碎,一道巨大的裂缝分开了我跟沈衿的手。
第二枪,射穿维港那架「恪欢号」的半幅船舵。
此后我们的爱情不会再有重启的可能。
第三枪,打碎了循环播放红磡演唱会视频的那台电视机。
掺着假意的真心我不要。
哪怕浓情蜜意时,歌唱的再好。
林瓷把一切都算的正好,但她唯独算漏了一件事。
疯子装的再乖,也是疯子。
是我的东西只能是我的。
要么乖乖听话,要么,死。
港媒爆出我跟沈衿婚变传闻的那天。
那辆名为「恪欢」号的邮轮被当众拍卖。
有观众不知所谓的大喊,「一块钱。」
我拿过话筒,兴奋的落槌。
「一块,它是你的了!」
管家将资产转让协议当众送给那位幸运观众时。
我接到了沈衿的电话,「可可,你又在跟我疯什么?」
「这次是想要半山那几套别墅,还是想要拍卖会上那件皇冠。」
「你说,是星星我都给你摘来。」
沈衿哄人这一套是真的能叫人心醉。
可越是动听,越像穿喉的毒药。
我眯着眼,看着手下刚发过来的消息。
「我什么都不要,只要你回来。」
「跟我好好的玩场游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