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沈知越恋爱五年,他甩了我五十次。每一次,都是因为那个比他小三岁的养妹。他叫她宝宝,喂她吃饭,帮她买内衣。看电影的时候永远让她坐在我们中间。下雨天会先去接她,让我一个人淋成落汤鸡。但凡我有质疑,他只会冷漠地告诉我:「我对自己的妹妹好,是天经地义。」我一次次心碎离开,又一次次求他和好。第五十次挽回他,他要我签下一份保证书。答应他从此不会思想龌龊,没事找事,恶意挑拨。为了不会再次被甩,我统统忍下来。养
我有两个偶像。分别是洪世贤和某某祥。他俩一个渣得明明白白。一个是时间管理大师。这种精神和品质让我无数次心潮澎湃。做男人,就该如此。只是,他俩后来,一个因为没识破前妻的复仇计划。把自己的小命给交待了。另外一个没瞒住自己的香艳往事,被女友给抖出来。差点身败名裂。但我不同。我是他们二者的结合体。既要坦荡,又要潇洒。当然,我的女朋友也很听话。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。